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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毕业年级学生校外实习培训管理办法

日期:2019-12-04 点击数: 来源:

院发(2017)10号

 

   为加强学院本科毕业年级学生校外实习培训管理,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毕业年级学生在毕业离校前(以办理完所有离校手续时间为准)到已签约或拟签约工作的校外单位或公司进行实习或岗前培训,必须由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实行, 否则一律按《吉林大学学生手册》中学生擅自离校条例进行处理。

   二、申请条件:

   1.必须持有实习培训单位的接收确认函;

   2.学生的校外实习培训必须在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知情并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3.校外实习培训具体时长需告知得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并征得其同意;

   4.学生家长必须知情、同意并签署免责声明;

   5.学生必须填写《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毕业年级校外实习培训申请表》,并经学院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同意。

   三、申请流程:

   1.学生下载并填写《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毕业年级校外实习培训接收确认函》模板,由实习培训单位填写,并签字盖章,原件寄回,由学生接收后送到学院;

   2.学生下载并填写《免责声明》,由家长签字确认后原件寄回,由学生接收后送到学院,必须附上签字家长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学生本人及家长应充分了解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尤其是有关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3.学生填写《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毕业年级校外实习培训申请表》(一式两份),持《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毕业年级校外实习培训接收确认函》、《免责声明》、家长身份证复印件、三方协议原件和复印件(或拟签约单位证明),按《申请表》自上而下的顺序逐一签字盖章;

   4.申请表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完成后,分别交各备案部门备案。具体备案材料如下:

   1)学生本人留存:《申请表》一份;

   2)学生工作办公室留存:《申请表》一份、《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毕业年级校外实习培训接收确认函》、《免责声明》、家长身份证复印件、三方协议复印件(或拟签约单位证明);

   5、按申请表上时间规定,进行校外实习培训,否则一律按《吉林大学学生手册》中学生擅自离校条例进行处理。

   四、相关要求

   1.学生校外实习培训相关申请手续必须由本人在赴实习培训单位前办理完毕,经同意后方可前往,委托他人和补办申请一律不与受理;

   2.学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实习和培训,离校时必须向辅导员请假,填写《离校安全承诺书》,返校时必须向辅导员销假,否则一律按《吉林大学学生手册》中学生擅自离校条例进行处理,在此期间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3.学生在校外实习培训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尤其是有关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4.校外实习培训学生最晚必须于当年4月1日之前返校;

   5.学生在校外实习培训期间,必须定期(至少每周一次)与寝室长或班长、团支书沟通联系,汇报形式适当灵活,电话、短信、Email、qq、微信等均可,保证sais登记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最终解释权归生命科学学院所有。

                                     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7年11月9日

附:

  1. 免责声明

  2. 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毕业年级校外实习培训接收确认函

  3. 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毕业年级校外实习申请表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