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群工作 > 党建动态 > 党群办 > 正文
党群工作

党群办

关于开展生命科学学院2019年党内表彰评选工作的活动方案

日期:2019-06-20 点击数: 来源:

学院各党支部:

    2019年是建党98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不断引导广大党员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展示党的十九大以来学院各支部和党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发和激励学院各支部和广大党员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根据学院党委工作安排,经2018年12月28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2018.7-2019.6期间在我院党的建设及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进行表彰。

    一、评选表彰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党员组织关系在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且党龄一年以上的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全院从事党务工作的专兼职干部,包括党支部书记及委员、党务秘书等。且从事党务工作半年以上。

    3.先进党支部的评选范围为学院所辖党支部。

    4.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

    5.学院党委向学校党委推荐的2019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自然获得学院荣誉:优秀共产党员:黄宜兵、林相友、张春阳、崔宇飞;优秀党务工作者:吕绍武;先进党支部: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系教工党支部。

    二、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模范践行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四个合格”党员标准。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密切联系师生,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推进学院事业建设与发展的实践中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服务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和师生的广泛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师生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党支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团结带领党员师生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赢得党员师生的信任和拥护。

    三、名额分配

序号

支部名称

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

先进党支部

1

实验教学中心公共技术中心联合教工党支部

2

6

(吕绍武)

 

1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系教工党支部

2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系教工党支部

2

3

微生物学与免疫学系教工党支部

1

4

细胞生物学与生物物理学系教工党支部

1

5

生物工程系教工党支部

2

6

生物药学系教工党支部

林相友

崔宇飞

7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系研究生党支部

1

2

8

微生物学与免疫学系研究生党支部

1

9

细胞生物学与生物物理学系研究生党支部

1

10

生物工程系研究生党支部

黄宜兵

11

生物药学系研究生党支部

1

12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1

13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1

 

    四、评选表彰步骤

    1.党支部充分酝酿讨论后确定优秀共产党员(按名额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每个支部最多推荐一名)推荐对象,于6月23日前上报学院党委。

    2.拟申报优秀党支部的,需将党支部事迹材料于6月23日前上报学院党委。

    3.学院党委结合提名情况以及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考察评选,确定各奖项的拟表彰名单。

    4.院内公示。在学院网站上对拟表彰对象名单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学院党委作出表彰决定。

    5.召开表彰大会(计划6月28日)。学院党委组织召开表彰大会,集中表彰生命科学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

 

 

 

生命科学学院党委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