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生相关文件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我校推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复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考生及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形势下复试办法的变化,加强违规违纪监督检查,防范招生录取风险,确保复试招生考试安全。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免生相关文件及《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选才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复试方案,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推免生招生质量。
二、复试录取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学院按学科、专业组成若干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推免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操作程序。
3、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按照《吉林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要求,确定进入复试学生名单,并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
4、学院成立技术保障小组,确保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软硬件条件,掌握软件操作流程,培训复试教师,开展网络复试演练,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5、学院成立成立疫情防控小组,负责人员排查、设备排查、卫生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
6、学院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基本要求
推免硕士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4)身体和心理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组织推免生资格审查
学院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推免生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复试前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有问题的推免生要及时通报考生本人。审查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2)《吉林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4)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的证书、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等材料。
以上材料请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至
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刘笑天收 电话:0431-85155459
(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生命科学楼337室)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6.体检
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
五、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复试主要方式
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2.复试主要内容
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六、复试成绩及录取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推免生严格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跨学科推免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网上“同意待录取”确认。
七、复试日程安排
2021年9月27日,具体安排请加QQ群551543719。
联系人:王秀丽
联系电话:0431-85155459
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