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本科生诚信教育,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以诚信为荣的育人环境,现决定在学院本科生中开展“诚信之星”评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学院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4.学习成绩优良,无挂科;
5.诚信考试,诚实待人,信守承诺。
6.团结同学,热爱集体,乐于助人。
二、评选范围
生命科学学院2018、2017、2016级本科生
三、评选说明
1.各班班委会结合班级同学现实表现开会讨论,集体推荐2人为候选人,经班级全体同学投票,得票数(需超过半数)最高的确定为班级推荐人选,经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后,评定为诚信之星;
2.班级推荐人选每人准备蓝底二寸免冠照片电子版,100-150字事迹简介。
3.全院班级推荐人选在生命科学学院微信公众号上投票,得票数最高的十名诚信之星,评定为诚信标兵。
4.各年级4月5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发送至邮箱:13351528268@163.com
联系人:赵雪 13351528268
李匡政 15731670118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