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要求,按照学院工作安排和发展党员工作的实际需要,现就我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生命科学院2017全体本科生团员。名额2017级每个团支部推荐2人。
二、认定条件
1、年满18周岁,思想积极要求进步,主动提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并按时提交思想汇报(从提交入党申请书起,每三个月一份)。
2、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截止认定时,无不及格科目。
3、关心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在班级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三、认定流程
1、符合条件同学向所在班级团支部申请。
2、团组织推优:①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召开团支部大会,对申请人进行投票。实到会人数应达到应到会人数的2/3,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方可推荐。(投票人填写附件1;团支部填写附件2,上交学院团
委)班级团支部要做好团支部大会会议记录。②班级委员召开团支部委员会,并填写附件3,上交学院团委,做好团支委会记录。③将认定结果上报学院团委。
3、请各个团支部负责同学,在4月1日前,做好会议记录,保留好选票,将相应材料上报学院团委。
4、党支部委员会推荐: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对团组织推优结果进行最终认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上报学院党委备案。
联系人:张春阳、马莹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