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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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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学院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9-28 点击数: 来源:

各实验室、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校综治字〔2021〕10号)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国庆”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切实消除各类隐患

(一)消防安全

用电行为、用电线路是否规范,有无私搭乱接及超负荷用电情况,有无使用违章电器行为;室内外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指示标志位置是否准确并能够使用。

(二)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

实验室危(化)品使用管理情况;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实验室用品仓库和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登记、保管、领取、使用、回收、销毁等关键环节以及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实验废弃物处理流程及设备、设施运行情况是否存在隐患;是否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

二、学院组织专项检查

学院定于2021年9月30日下午2点,对学院各实验室、中心进行安全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安全工作

各实验室、中心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国庆”期间的校园安全工作,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紧密结合实际,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

要在国庆节前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提醒师生员工遵守国家疫情防控要求,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杜绝安全事故发生。重点加强假期期间的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范溺水、食品安全等领域方面的安全教育。开展安全用电、用气、用火的常识教育,提高防范暴雨、雷电等极端恶劣天气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三)做好应急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要做好国庆节期间的应急值班工作,妥善安排专人值班值守,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响应、妥善处置。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处置并按要求报告,杜绝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



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