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本科生管理 > 通知公告 > 学工办 > 正文
学生工作

学工办

关于开展生命科学学院“吉林大学十佳大学生”拟推荐人选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2-01 点击数: 来源: 杨意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吉林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吉林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及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开展生命科学学院“吉林大学十佳大学生”拟推荐人选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牢固树立爱国主义思想,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敢于担当、不懈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4.积极参与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人格健全,具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心理素质优良、人际关系和谐。

(二)具体条件

1.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参评学生学分绩点专业排名为前10%,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异,曾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一等奖学金2次以上(含2次,下同)。

(2)科研能力突出,曾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学专业领域核心期刊(CSSCI、SCI、EI、ISTP等检索收录)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以第一或第二完成人身份取得国家发明专利。

2.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特殊专长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30%,但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具有无私奉献、服务社会等方面的实际行动,或克服重大疾病、特殊困难,取得突出成绩和良好社会反响,在学生群体中具有重要示范引领作用,为学校争得荣誉。

(2)创新创业成果突出,曾独立或作为团队主要成员获得本专业领域学科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国际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创新创业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国际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负责的创业项目在实践运行中取得突出业绩和良好社会效应。

(3)在文、体、艺等方面具有特殊专长,代表学校在主流赛事中取得重要奖项(国际级前八名或等同于前八名,国家级前三名或等同于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或主要演员。

二、具体要求

请有意向的同学按要求准备以下申报材料:

1.《吉林大学十佳大学生推荐表》(详见校内通知)。

2.推荐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形式撰写),不少于2000字。

以上材料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于12月2日16:00前交至生命科学楼333,电子版发送至yyyangyi@jlu.edu.cn.

联系人:杨意

联系电话:0431-85168652

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