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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报流程(线上申报)

日期:2019-11-28 点击数: 来源:

国际处派出科负责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因公短期出国(境)的审批管理工作,并为教职员工提供护照/通行证、签证/签注手续办理的一站式服务。因各国驻华使(领)馆签证材料和出境所需材料要求经常变化,为节省申办时间,请大家多关注国际处网站发布的新信息。国际处相关网址http://oic.jlu.edu.cn/cgcj.htm

温馨提示:

申办材料请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窗口。

办公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三楼“吉林大学行政服务中心教师办事大厅”

办公电话: 85167132

对外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00-11:00,13:00-16:00

               (每周二、周四下午不对外办公)

申报审批流程说明

一、预受理阶段(公示期间)

1. 收到邀请函,申报人首先需联系所在单位相关人员在校内办公网因公出访公示栏对此次出访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 公示发布后,申报人通过申报系统填报任务(http://paichu.jlu.edu.cn/Login/Index/index),上传部分附件材料(见系统),提交后由所在单位(院级党组织)专办员进行初审,然后由学校进行预受理审核,通过后打印审批表,按要求签字盖章。

3. 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任务公示期间,申报人需到人社处申领《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人员备案表》(赴台任务不需申领),同时公示期结束后,申报人到所在单位开具公示结果。

二、审批阶段(公示期后)

4. 申报人将审批表、备案表、公示结果上传进行线上审批,审批通过后,持上传材料纸质版到国际处领取批件/通知书。

5. 系统审批结束后,按要求办理因公出国(境)证照和签证、签注手续。

6. 因公出国(境)证件应在回国(境)7天内交回国际处统一管理,逾期不交或不执行证件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暂停其出国(境)执行公务。

7. 因公出访团组或临时出访人员在回国后15天内将出访总结上传申报系统。

注意:赴台任务的申报审批流程相同,具体上传附件有所不同,请详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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