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见9月18校内通知),按照《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20〕171号)(附件1)和学院的实际情况,结合学校下达到我院的推免名额,现对我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推免工作监督小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推免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院推免工作程序,受理学院推免工作中的异议和申诉。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于湘晖
副组长:滕利荣 陈妍
成员:于湘晖 滕利荣 陈妍 崔帅 刘丽慧 马俊锋 高仁钧
推免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李佰志
成员:李佰志 孟庆繁 单亚明 吕绍武 文雨枫(学生)
2、学院教务办具体负责推免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咨询解答、材料提交和问题反映,联系人:刘成柏,联系电话:85168250,电子邮箱:liuchengbai@jlu.edu.cn
二、名额分配
1、根据学校下达给我院的推免名额(“常规推荐”和“直博生”推荐)以及名额构成,2021年学院推免名额为50个,其中“唐敖庆班”专项名额9个、“基地班”专项名额20个,其余名额学院按统一比例进行分配,人数出现小数的情况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数。按学校要求,专项名额专项使用,空余名额退还。各专业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2、在学校组织开展的“直博生”校内预选工作中,我院2名学生已初步确定获得推免资格,学院此次根据《管理办法》中“直博生”推荐条件对以上2名学生的推荐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核确认。
三、推荐条件
1、参加“常规推荐”、“直博生”推免生必须符合《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各项推荐条件要求。结合学院2017级各专业学生情况,需符合的推荐条件见下表。
基本条件 |
参见《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十四条相关要求。 |
专业排名 |
生物科学1-7,生物技术1-8,生物工程1-6,药物制剂1-7,生物制药1-34,唐敖庆班1-8 |
平均学分绩点 |
GPA不低于2.5 |
英语成绩 |
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或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雅思6.0及以上、日语N2及以上、俄语ТРКИ-2及以上) |
不及格课程 |
允许曾有1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9月4日前重修通过 |
2、“创新人才”推免生名额分配到学部,相关申报根据《关于选拔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创新人才推免生的通知》(见9月18校内通知)和《管理办法》中的推荐条件及要求进行。
3、“2+3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 “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 和在校期间应征入伍并已退役的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条件及相关申报和资格审核要求,按照《管理办法》和学校相关部门的通知执行。
4、各类推荐条件中的绩点排名按照《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人数计算出现小数的情况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数。
四、工作安排
1、按照学校要求,我院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将于即日启动,符合各类推荐条件的学生向学院及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学院进行相应资格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1) 制定推免工作方案与细则,于9月21日前提交教务处审核,并发布通知。
(2)符合“常规推荐”条件的学生填写报名申请或放弃推免资格承诺(附件3),亲笔签名,纸版于9月23日上午11:00前提交到学院教务办,逾期不交,视为放弃。学院按推荐名额的120%确定“常规推荐”考核人选。
(3)9月23日前学院按照相关推荐要求审核报名学生的资格。经审核合格的“创新人才”推荐、支教的学生材料报送学校相关管理部门。
(4)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和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遴选指标,于9月27日前确定学院最终推免名单,上报教务处,同时进行公示。
(5)10月5日前完成学院推免生数据上报并进行系统校验,完成修改错误信息等工作。
五、有关要求
1、在推免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做到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示,以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2、学院不组织任何形式的笔试和面试。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获得推荐的学生要按照教务办负责老师要求认真填写“推免生数据”相关信息,务必填写正确。
生命科学学院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