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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日期:2024-12-09 点击数: 来源:

根据《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博士“申请考核制”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组织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录取等相关工作。

3、学院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二、考生申请条件

(一)符合《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考要求。

(二)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且获得时间须为2017年1月1日之后(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新)。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7、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8、在国外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学习经历(报考英语、日语、俄语语种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和授课语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三)学术成果要求

申请人原则上应至少有一篇已发表或接收的高水平学术论文,申请人应为第一作者。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和较好科研基础的优秀硕士毕业生,如果没有已经接收或发表的学术论文,也可以提交申请,但同时应提交一份科研工作报告。

三、考生资格审查

学院将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所有考生须在2025年1月7日8:30-11:00将如下材料提交到吉林大学生命科学楼337室(未按时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博士资格审查):

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自述”栏及承诺人签名均由考生本人手写)。

2、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 3000 字左右。

4、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7、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8、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0、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1、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 并加盖公章; 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 并加盖公章。

12、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确定资格审核标准和进入综合考核的比例,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根据考生的外语水平、学习成绩、硕士论文、参与科研、发表论文以及获奖等情况,按百分制给出成绩。在进入综合考核比例范围内,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招生单位网站对外公布。考生成绩在60 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四、综合考核方式和内容

1、方式及要求

复试过程均采用线下考核方式。

2、内容及分值

考综合核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考核包括学术水平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对实验技能的掌握程度和其他方面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合格分数线:

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在考核中没有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综合考核日程安排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监督和复议

考生如对考试过程及结果提出质疑,应以正规渠道向监督小组提出投诉或举报,对投诉和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监督小组做出处理意见,经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上报学校。学院监督小组组长、纪委书记信访电话:0431-85155285。

七、凡是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院工作人员联系。

八、本实施细则及未尽事宜由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55459


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5年12月6日

附:招生专业、招生导师、招生人数

序号

招生导师

招生专业

招生人数

1

相宏宇

微生物学

1

2

于大海

微生物学

1

3

李全顺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2

4

谢秋宏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1

5

王磊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1

6

王智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1

7

崔银秋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2

8

李婉南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1

9

韩璐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1

10

吕绍武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2

11

马俊锋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1

12

邢述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1

13

曾琳琳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1

14

张作明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1

15

杨照罡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2

16

滕乐生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1

1

金英花

生物工程与技术(专业学位)

1

2

高仁钧

生物工程与技术(专业学位)

1

3

于湘晖

生物工程与技术(专业学位)

1

4

谢秋宏

生物工程与技术(专业学位)

1

5

张海红

生物工程与技术(专业学位)

1

6

马杰

制药工程(专业学位)

1

7

刘金平

制药工程(专业学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