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学院成立复试命题小组,负责制定难度适宜、数量充足的复试试题。
3、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操作程序和考察评价标准。
4、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的要求,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及身份验证。
5、学院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1、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2、考生须达到生命科学学院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才有资格参加复试。生命科学学院根据院内各专业招生计划和生源实际情况,按照招生计划的120%统一划线(计算所得数字向上取整数,同分考生同时进入复试),制定各专业具体要求如表1所示:
3、考生应按报考的专业参加复试,各专业招生计划和接收推免情况见表2,复试名单见附件。
表1 生命科学学院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0710 |
生物学 |
354 |
45 |
45 |
90 |
90 |
0780 |
药学 |
310 |
45 |
45 |
90 |
90 |
0860 |
生物与医药 |
348 |
45 |
45 |
90 |
90 |
表2 各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 计划 |
接收 推免 |
统考 人数 |
复试 人数 |
0710 |
生物学 |
79 |
45 |
34 |
50 |
0780 |
药学 |
12 |
7 |
5 |
7 |
0860 |
生物与医药 |
60 |
13 |
47 |
59 |
三、考生资格审查
学院将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提交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往届考生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本科阶段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与《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方式及要求
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
2、复试内容及分值
复试考核成绩总分为300分,包括(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复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100分;(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40分(其中听力25分、口语15分);(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160分(其中专业外语40分、实验技能考核60分、综合面试60分)。
3、复试合格分数线:
复试合格分数线为180分,对在复试中没有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成绩计算和录取原则
1、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为招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2、各个招生专业考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初试外语成绩、初试政治成绩、初试业务课1、初试业务课2的优先级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日程安排
1、3月17日,学院公布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2、3月23日13:30-15:00,吉林大学中心校区生命科学楼335室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3、3月24日8:00-8:30 英语听力笔试
8:30-9:30专业外语笔试
9:30-11:00实验技能考核笔试
12:30-14:30专业课考试。
4、3月24日14:30专业课笔试结束后,考生到生命科学楼107室集合,等待抽签参加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语)。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复试监督和复议
考生如对考试过程及结果提出质疑,应以正规渠道向监督小组提出投诉或举报,对投诉和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监督小组做出处理意见,经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上报学校。学院监督小组组长、纪委书记信访邮箱:liubaiyan@jlu.edu.cn;电话:0431-85155285。
八、凡是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院工作人员联系。
九、本实施细则及未尽事宜由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秀丽
联系电话:0431-85155459
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