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博士“申请考核制”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学院成立复试命题小组,负责制定难度适宜、数量充足的复试试题。
3、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操作程序。
4、学院成立技术保障小组,确保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软硬件条件,掌握软件操作流程,培训复试教师,开展网络复试演练,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5、学院成立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复试场地的安排、卫生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
6、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的要求,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7、学院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一)符合《吉林大学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中要求的博士生报考条件。
(二)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包括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书)。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新)。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7)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8)在国外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学习经历(报考英语语种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和授课语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三)学术成果要求
申请人原则上应至少有一篇已发表或接收的高水平学术论文,申请人应为第一作者。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和较好科研基础的优秀硕士毕业生,如果没有已经接收或发表的学术论文,也可以提交申请,但同时应提交一份科研工作报告。
三、考生资格审查
学院将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本地考生须在2023年2月20日11:00之前将如下材料提交到生命科学楼337室(外地考生将如下材料提交的照片或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xiuli@jlu.edu.cn):
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自述”栏及承诺人签名均由考生本人手写)。
2.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4.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7.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8.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12.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学院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根据考生的外语水平、学习成绩、硕士论文、参与科研、发表论文以及获奖等情况,按百分制给出成绩。在进入综合考核比例范围内,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考生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与《吉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方式及要求
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复试过程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或线下考核方式,考生须具备参加复试所需的影像和语音设备。
2、复试内容及分值
复试考综合核成绩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对实验技能的掌握程度和其他方面综合素质和能力。
3、复试合格分数线:
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在复试中没有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复试日程安排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复试监督和复议
考生如对考试过程及结果提出质疑,应以正规渠道向监督小组提出投诉或举报,对投诉和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监督小组做出处理意见,经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上报学校。学院监督小组组长、纪委书记信访电话:0431-85155285。
七、凡是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院工作人员联系。
八、本实施细则及未尽事宜由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秀丽
联系电话:0431-85155459
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2年12月15日
附:招生专业、招生导师、招生人数
序号 |
招生导师 |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1 |
高峰 |
微生物学 |
1 |
2 |
姜春来 |
微生物学 |
1 |
3 |
顾景凯 |
药理学 |
1 |
4 |
邹志华 |
细胞生物学 |
1 |
5 |
王丽萍 |
细胞生物学 |
1 |
6 |
徐力 |
生物物理学 |
1 |
7 |
张应玖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1 |
8 |
蔡勇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1 |
9 |
陈霞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1 |
10 |
谢秋宏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1 |
11 |
金景姬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1 |
12 |
高仁钧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1 |
13 |
杨照罡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1 |
14 |
滕乐生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