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生命科学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原则
按照国家、吉林省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复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考生及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形势适当调整复试办法,加强违规违纪监督检查,强化各项风险研判与防范,确保复试招生考试安全。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按照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级吉林大学相关复试工作文件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选拔原则
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复试方案,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复试录取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学院成立复试命题小组,负责制定难度适宜、数量充足的复试试题。
3.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操作程序。复试小组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
4.学院成立技术保障小组,确保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软硬件条件,掌握软件操作流程,培训复试教师,开展网络复试演练,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5.学院成立疫情防控小组,负责复试场地的安排、卫生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
6.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的要求,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及身份验证。
7.学院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1.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2.考生须达到生命科学学院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才有资格参加复试,各专业具体要求如表1所示:
3.考生应按报考的专业参加复试(含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名单已公布。
表1 生命科学学院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0710 |
生物学 |
363 |
45 |
45 |
90 |
90 |
0780 |
药学 |
300 |
45 |
45 |
90 |
90 |
0860 |
生物与医药 |
314 |
45 |
45 |
90 |
90 |
四、考生资格审查
学院将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在3月31日16:00之前将如下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xiuli@jlu.edu.cn: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往届毕业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因疫情原因暂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用学历在线认证报告代替毕业证书)
3.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因疫情原因暂不能提供学生证的,可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
4.本科阶段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诚信复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名)
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与《吉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
六、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方式及比例
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复试过程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考生须具备参加复试所需的影像和语音设备。
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考生比例为130%。小数点向上取整,分数相同考生全部参加复试。
2.复试相关要求
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小组成员须独立打分;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三年备查;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期间严禁做任何与复试考试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复试工作须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复试工作。
3.复试主要内容及分值
复试考核成绩总分为300分,包括(1)专业素质和能力(复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120分;(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60分;(3)综合素质和能力120分。
复试均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等。
七、成绩计算和录取原则
1.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为招生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x70%+(复试总成绩/3)x30%
2.复试合格分数线为180分,对在复试中没有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3.各个招生专业考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总成绩、初试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依次作为优先级排序。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复试日程安排
1.3月16日,学院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2.3月30日,网络远程复试演练。
3.3月31日前,根据考生发送到指定邮箱的证明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发放《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远程复试操作指南》,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4.4月2日,0710生物学、0780药学、0860生物与医药专项考生复试。
5.4月3日,0860生物与医药专业复试。
九、关于信息公开
1.学院在本单位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2.学院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期为三天。
十、关于违规处理
1.凡与复试考生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直属亲属,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复试录取工作。
2.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3.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相关单位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十一、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咨询电话为王秀丽、马俊锋。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可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学院监督小组组长、纪委书记信访。
十二、凡是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院工作人员联系。
十三、本实施细则及未尽事宜由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秀丽
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