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赛药业奖学金” 是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我校设立、用于奖励生命科学学院表现突出学生的社会奖学金。为做好2020—2021学年度“金赛药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设奖单位要求及学校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奖励对象
生命科学学院在籍本科四年级学生、在籍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年级学生优先)。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本科生5名,每人每年5000元
硕士生10名,每人每年9000元
博士生5名,每人每年12000元
三、申报及评选条件条件
获金赛药业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科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5.前三年成绩排名前50%;
6.在班级(团支部)、学校学院学生组织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含)以上;
(二)研究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硕士研究生学位课成绩优秀,在学校、院里的各项活动及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综合考量学术论文发表、授权专利、组织参与学校、学院活动、学生干部任职、获得荣誉奖励等情况(该奖学金与国奖不可兼得)。
5.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需有一篇一作(含共同一作)成果,综合考量学术论文发表、授权专利、组织参与学校、学院活动、学生干部任职、获得荣誉奖励等情况(该奖学金与国奖不可兼得)。
四、评审程序
1.参评学生于2021年4月19日8:00时前提交报名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需合并为一个pdf文档,纸质版交至学工办(本科生)、研工办(研究生);电子版发至邮箱qip@jlu.edu.cn(本科生)、liuxiaotian@jlu.edu.cn(研究生);
2.学工办、研工办对申报学生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参评学生名单,成立吉林大学金赛药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采取现场答辩形式评审,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学院在生命科学学院官网公示获奖名单(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资料报设奖方及相关管理部门。
本科生联系人:齐鹏 电话:85168652 邮箱:qip@jlu.edu.cn
研究生联系人:刘笑天 电话:85155459 邮箱:liuxiaotian@jlu.edu.cn
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