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党群办 > 正文
通知公告

党群办

关于2016年研究生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相关事宜

日期:2016-05-30 点击数: 来源:

2016级研究生新生党员:

    转移党组织关系的介绍信抬头如下:
    1、吉林省高校工委所属47所高校及其附属中学转入的,由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门接转,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或“吉林大学党委组织部”。
    2、省内其他单位和外省(市、自治区)转入的须经所在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接转,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
    3、吉林省外其他省市的须经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接转,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

    以上三种情况,转入单位名称都是“吉林大学组织部”。
  

    4、校内调转的,由原所在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使用本单位介绍信直接开至“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吉林省高校工委所属47所高校间可以直接互转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包括:

    2所部属高校: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24所省属本科院校:长春理工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吉林财经大学、北华大学、东北电力大学、延边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吉林建筑工程学院、长春师范学院、长春大学、长春工程学院、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吉林工商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吉林化工学院、吉林医药学院、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通货师范学院、白城师范学院、吉林教育学院、吉林广播电视大学

    6所省属专科院校: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5所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吉林华侨外国语学院、长春东方职业学院、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东北师大人文学院、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吉林财经大学经济信息学院、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长春建筑学院、长春大学光华学院、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吉林动画学院、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