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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推荐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日期:2016-09-16 点击数: 来源:

    为做好推荐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学校颁发的《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5〕180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推免生工作细则。

    1、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推免生工作监督小组,分别负责学院的推免生工作以及对学院推免生工作过程和程序进行监督。

    2、学院根据常规推荐、创新推荐等项目推荐形式的遴选条件《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进行排序。符合各项推荐条件的学生,分别向学院及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3、学院组织符合常规推荐条件的学生申请推免,按限额的120%有序确定推荐面试人选,推免生按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由前三年全部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加权平均成绩(占90%)和面试成绩(占10%)相加组成。

    4、学院按照分配的实际推荐限额,依据推免生总成绩确定最终推免学生名单,并上报学校教务处。

    5、已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允许放弃推免生资格,不允许参加研究生统考、就业或自行联系出国等。

    6、时间安排:

    9月14日前,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推免生工作监督小组,名单报教务处备案。制定并公布学院推免生工作细则、方案。公示学生前三年全部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加权平均成绩。确定并公布名额分配方案。

    9月19日前,公示参加面试学生名单。

    9月19日下午1:30组织常规推荐学生参加面试,确定最终推免人选名单。

    9月19日,上报教务处推免人选名单,同时进行公示。

    7、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在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其它未尽事宜按《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5〕180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执行。

 

 

 

                              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