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奖学金分配指标及学院相关规定,现将我院2013—2014学年度奖学金分配公布如下:
关于分配指标的几点说明:
1、因11级、13级唐敖庆理科实验班、12级唐敖庆理科实验班(生物)没有国奖奖学金,故校奖学金适当上调。
2、12级8班、13级6班,校奖学金不占用吉林大学奖学金指标,由学院单独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由沈阳药科大学发放。评选规则依据我院评选规则。
3、单项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干部、院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学生、院优秀学生的分配,不以班级人数为依据,故不在此通知中公布,近日随获奖同学名单一同公布。
联系人:张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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