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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研办(管理)

生命科学学院2021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细则

日期:2021-10-12 点击数: 来源:

根据吉林大学《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结合生命科学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1. 评选名额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名额以学校下达指标为准。

二、评选委员会组成

生命科学学院成立评审小组组织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审小组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主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学院纪委委员、系主任、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研究生秘书、学生代表组成。

三、评选依据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评定主要考察以下几个方面:课业成绩、学术科研、学生活动及其他。其中,研二的评定办法:专业必修课、政治课课业成绩须居于年级前60%(有不及格课程不得参评);课业成绩占40%,学术科研占35%,学生工作及其它活动占25%。研三及博士的评定办法:学术科研占85%、学生工作及其它活动占15%。

根据学校规定,优秀研究生在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评定,优秀研究生干部在研究生干部中择优评定。

四、优秀奖学金评定组织与程序

优秀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评选质量:

1、10月15日前,进行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

2、10月18日前,组织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gim.jlu.edu.cn/login.jsp)奖励项目申请栏进行申报。

五、个人准备材料及特殊说明:

1、参评研究生填写《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包括主要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参加活动情况等。申请表需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所有内容以打印为准,手写无效,且需导师签字确认。

2、主要科研成果中包括2020年8月24日到2021年8月29日之间所有的学术论文(以公开检索时间为准)、公开或授权的专利,所有参评论文和专利均需吉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须提交指导教师签名的科研成果首页。

3、学术论文贡献者自然排名前三名(指导教师除外)。SCI会议论文以及会议摘要按学术会议及学生活动项参评。

4、专利贡献者前三名(指导教师除外)。专利需提供带有专利授权编号和授权日授权证书复印件或带有公开编号和公开日的专利申请书,实用新型专利、外观改造等专利无效。

5、科研项目需要在2020年8月24日到2021年8月29日之内审批开始执行方可有效,期间在研项目无效。

6、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包括各种类型的研究生奖学金以及社会奖学金,团体获奖仅排名前三位者有效。

7、学生活动包含2020年8月24日到2021年8月29日之内参加的各项活动。学生工作包括:担任校级、院级研会主席、副主席、团委副书记、部长,班长,党支部副书记,团支部书记,助管等;参加比赛或活动;参加会议;志愿者等。

8、核心刊物参照吉林大学规定。

9、全国一般性刊物必须为带有ISSN刊号的专业刊物。

10、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学生当年评优资格:

(1)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2)发表的文章有剽窃、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

(3)同一科研成果多次参评;

(4)在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者、评定材料不实者;

(5)违反学校、学院各类规章制度(如学校请销假制度、疫情期间健康打卡规定等)。

六、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须实名在学院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诉或举报。

联系人:刘老师

地点:生命科学楼337室

电话:0431-85155459

邮箱:liuxiaotian@jlu.edu.cn。

七、本办法最终解释权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小组负责。

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