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推荐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学校颁发的《吉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办法》(校发〔2017〕222号),特制定本推免生工作细则。
1、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推免生工作监督小组,分别负责学院的推免生工作以及对学院推免生工作过程和程序进行监督。
2、学院根据常规推荐、创新推荐等项目推荐形式的遴选条件(《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进行排序。符合各项推荐条件的学生,分别向学院及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3、学院组织符合常规推荐条件的学生申请推免,按限额的120%有序确定推荐面试人选,并在9月14日前进行面试确定推荐人选同时进行人选公示。
4、学院按照分配的实际推荐限额确定面试通过的最终推免学生名单于9月16日上报学校教务处。
5、申报本学院的推免生将不得参加外单位推荐工作。已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需与学院签订推免研究生协议,不允许参加研究生统考、就业或自行联系出国等。
6、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在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7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