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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试行)

日期:2019-01-07 点击数: 来源: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选拔拔尖创新型人才,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博士生选拔方式,我院试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考方式。

一、科学设计考核方案,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考生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和创新精神、科研能力、专业潜质、综合素质等为选拔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二、严肃招生考试制度,根据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考核,按照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三、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申请考核制”的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落实“申请考核制”录取的相关工作。

四、学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研究生秘书及五名以上相关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

五、学院按招生专业组成若干由博士生导师担任组长的综合考核小组。小组成员选择本学科专业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要求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同时无直系亲属报考。

六、考生报名条件

(一)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应届毕业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5.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以上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书。

6.学生入学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 周岁。

(二)外语水平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50分及以上(满分非710分按比例折算)。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新)。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三)学术水平要求

申请人原则上应至少有一篇已接收或发表的SCI收录的论文,申请人应为第一作者。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和较好科研基础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如果没有已经接收或发表的SCI论文,也可以提交申请,但同时应提交一份科研工作报告。

七、资格审核的基本要求

资格审核小组通过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考生的学习能力、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评估。

(一)凡申请参加吉林大学“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2019年1月14日前上交至生命科学学院341室)

1.《吉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申请表》。

2.《博士报名信息简表》。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出具的推荐信。

5.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

7.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11.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八、综合考核内容及形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综合考核的内容

1.外国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口语表达、阅读外语文献及运用专业外语的能力。

2.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测试或实践(实验)能力测试。主要包括对本学科专业的认识、对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的掌握、对本学科专业的最新动态和前沿课题的了解,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等。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等,评价考生是否具有作为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能和综合素质。

(二)综合考核的形式

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三)综合考核的成绩

各科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单科成绩低于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 分的不予录取。

九 考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转入学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定向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

十 学校允许在职人员以“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报考,但考生被录取后必须以全日制非定向身份报到入学,各类博士招生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招考。

十一 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如果未通过初审或综合考核,可申请转为按照“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十二 本次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只能选择2019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带有“△”标记的导师。

   以上各项解释权在招生领导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