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避免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学院科研、教学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教职工、学生和其他人员。
第二条提倡重视救命“3分钟”安全意识
(一)进楼要环视1分钟:看看防火通道、楼梯口、消火栓、灭火器等位置及消防通道,一旦紧急情况发生知道如何处理,如何逃生。
(二)进室内环视1分钟:看门是向里开还是向外开,水、电、气开关位置,消防设施位置,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以便紧急情况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做实验前想1分钟:想一想实验过程有哪些危险和注意事项,做好相应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后,再动手实验。
第三条制度体系与责任落实
(一)学院院长委托主管安全副院长负责学院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的建立与监督执行,负责实验室安全教育、演练和考试的组织工作。
(二)每个实验室具体负责老师对对生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内容制定和宣讲教育实施,组织学生参加学习、考核。
(三)准入关:须先掌握安全自救知识,安全事故处理方法和安全逃生常识,参加实验室消防安全演练、应急演练,掌握灭火毯、灭火器、消防栓使用和初期火灾自救、报警、疏散、逃生基本常识,熟知实验习惯规范要求及相关安全环保知识后,参加“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考试95分以上为合格。
(四)准做关:进实验室要接受实验室老师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合格后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方可做实验。
(五)落实关: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护用品和急救药品的配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并检查通报安全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实验室管理工作年度考核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四条教育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二)实验室安全常识与安全管理;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基本知识与技术;
(四)实验室安全防护设施使用技术;
(五)实验室安全应急处置与救护;
(六)安全教育考试。
第五条教育与考核方式
(一)分散自主学习;
(二)集中教育培训、演练和考核;
(三)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在线学习与考试。
第六条取得准入资格的条件与流程
(一)实验室安全教育及考核,成绩合格以上;
(二)签订安全知识确认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获得准入资格,方可进入本实验室做实验
第七条本制度由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