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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研办(管理)

关于开展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公寓卫生安全检查并评选“标杆寝室”的通知

日期:2026-04-20 点击数: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寝室安全卫生管理质量、加强文明建设工作,增强研究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培养良好的劳动实践能力、提高安全防范警觉性,保持整洁的生活环境,号召广大研究生向身边优秀同学学习,现决定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公寓卫生安全检查工作并评选研究生标杆寝室,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选方式

1.学院成立自查工作组,由学院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学生干部组成自查工作组。

2.自查工作组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公寓卫生安全检查标准》(暂行)(附件1)对所有研究生公寓开展安全卫生自查工作,自查做到所有研究生寝室全覆盖,同时对研究生寝室要进行客观、公证的评分,评分情况应填入《吉林大学研究生公寓卫生安全单位检查打分表》,并将打分表留存备查。学院根据自查结果并结合研究生日常表现,评选出标杆寝室不超过10个(如寝室内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研究生人数超过寝室成员总人数的1/2,可申请党员寝室,并在汇总表内做好标注。)。

二、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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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查内容

1.做好研究生公寓安全隐患检查工作。摸排研究生公寓火灾隐患、不稳定因素和其他违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寝室要做好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防微杜渐,确保研究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2.做好研究生公寓内务卫生检查工作。引导研究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确保研究生公寓整洁、规范、有序、和谐。

3.了解研究生思想状况,做好谈心谈话工作。关注研究生在寝室的生活情况,掌握研究生思想动态,引导研究生树立寝室是第二家庭的理念,及时发现研究生寝室矛盾,做好沟通疏导工作。

4.协调解决研究生反映的诉求问题。了解研究生诉求,对研究生反映的漏雨发霉、屋内家具设施损坏等实际问题进行汇总,对于能够解决的要立时解决,无法立时解决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四、奖惩表彰

1.对于检查出的不合格寝室,将予以通报批评。

2.在检查过程中拒不配合、态度恶劣的研究生,取消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毕业生、优秀研究生学生干部等评选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荣获标杆寝室荣誉称号的寝室,学院将在学院网站中进行公示,并为寝室成员颁发荣誉证书,本荣誉计入年度评奖评优加分项。

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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